第12章 被逼撕破脸(第2/2 页)
。
上个月4000,月休2天没休,我就算一天100,就是4200,这个月干了21.5天,算在一起起码7000多,要是少的太多,我还真想去劳动局了解下这方面怎么弄的。
哪怕麻烦,这也是一种经历。
我也不怕在我这小地方混不下去,毕竟是他先不占理的。
往大了说,为了挣钱往大点地方走又何尝不可?
呼——
再次深呼吸。
这次的工作经历,我可以总结以下几点:
1.下次入职一定要问清楚,离职的话需要多久通知。
像这种强制要干到年底的霸王条约,咱直接换下一家。
2.找白班工作强度起伏不大的工作,不能闲闲出鸟,忙忙出病。
尽量找月休4天以上的,工资的话三千左右就行。上班工资满足日常开销的同时,下班还要有闲情雅致写写文章看看小说。
3.画大饼千万别信。
就老板之前许诺的红包,这下子不扣钱就算不错了,还奢望他这?
所以说到手的利益才是真的利益,那种夹带时间上的许诺无非是挂在驴前面的胡萝卜,可能诱惑你一直坚持下去,但没到终点就没有奖励,到了终点也可能卸磨杀驴。
4.待补充。
……
其实,很是感慨。
我已经好久没有做出这样冲动的事情了,每次都是劝慰自己顾全大局,但似乎除了委屈自己外,并没有获得利益。
我安慰自己说,福未至但祸已远。
呼——
再次深呼吸。
回忆这些年来,一次是刚出来我在饭店上班,天寒地冻干了三天,客户喊我进包厢吹空调结果老板却说我没站外面,于是我委屈地和母亲发消息,我哥当晚就来接我回家了。
走的很爽快,因为我钱都没要。
第二次丢工钱是做衣服,干了将近一个月还是一个多月,我直接跑路了。
本来是和我嫂子一起做的,然后我嫂子不干,我后来自己干了几天也不想干了。
忙忙碌碌没几个钱,因为我手脚不快,他计件的。
每天差不多工作12个小时,但就那么一点钱。
后来,我做的工作想离职的时候都会提前一个月打招呼,他们也放我走。
就连在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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